柳工新聞
柳工訴萊州辰宇機械有限公司、山東宇钖重工機械制造有限公司、任某等(統稱“被告”)侵害商標權及不正當競爭糾紛一案,2022年4月山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終審判決,認為被告構成重復侵權,被告適用三倍懲罰性賠償,判令被告停止侵權并賠償經濟損失220萬元。
該案件被列入青島知識產權法庭2021年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件之一,并被《國家知識產權報》在報紙和融媒體平臺同步報道。

本案是青島中院適用懲罰性賠償、加大保護力度的典型案件,對知識產權懲罰性賠償在實踐中的適用進行了有益的探索,對類案裁判具有一定的借鑒意義,被列入2021年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十大典型案件之一。本案對商標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的適用,有效遏制了惡意侵權行為,保護了柳工商標權利,同時將促使更多權利人積極維權,進一步維護公平競爭的市場秩序。續秉持以客戶為導向,以創新為動力,把挖掘機三十年發展成就轉化成持續進步的動力,不斷實現“智造”蝶變躍遷,以優異成績譜寫裝備制造業高質量發展新篇章,不斷為制造強國貢獻力量與擔當 !